第二百零二章:三不(1 / 2)

看着坐在前排,一对年轻男女,爱珍脸上难得露出了浅笑。

爱珍很瘦,不是普通女孩子的苗条,她甚至是枯瘦的那种感觉,腿大概和稍微胖一些的人的胳膊一样粗,瘦的有些病态,实际上几年前,她因为身体问题,得了厌食症,所以总给人感觉像是减肥过度那样。

但是她打扮很知性,气质优雅,行为举止也是非常得体。

年轻人真好,看着前排那一桌都穿着格子衬衫的男女生,爱珍觉得心情都更好一些。

“今天我给你们介绍一位西班牙著名的诗人洛尔迦。”

爱珍用英语道。

李魏晋英语倒是还算不错,本来要出国留学的,雅思被压着考了几回,成绩都不理想,不过他的英语口语还是不错的,因为他老哥特别气人,经常还用英语嘲笑他,他老妈也很夸张,因为喜爱奢侈品,硬生生去学了英语,时不时在家还要英语对话,总不能家里人说啥都不知道。

但是西班牙语真的没有接触过,他是知道小七有上选修课,特意来的。

他知道小七很认真,不喜欢随意的人,虽然来了,也是打算好好听课的,也没有想影响小七,坐在同桌应该不算影响吧,小七那么认真。

小七实际是有影响的。

她不太习惯身边坐着一个香香的男生。

不过上课第一,老师都来了,她也不愿意跟李魏晋争执,也没有理她,就认真的听课。

“西班牙有一座城市叫做格拉纳达,格拉纳达的市徽中有一只石榴,西班牙语中石榴就叫做格拉纳达。”

爱珍声音很温柔,说英语也有一种娓娓道来的那种感觉,而且她讲课不刻意,就让你不知不觉中就学习了知识,还记得很深刻。

“格拉纳达这座城市十分浪漫,可以说是洛尔迦的诗集,走在格拉纳达,随处都可以读到洛尔迦的诗句,今天我们学习的三水谣是洛尔迦最著名的诗篇之一,这首诗刻在赫尼尔河的水岸边一座普通的小桥桥头,我先用英语朗诵一遍这首诗,然后再用西班牙语朗诵,很美的一首诗,很适合恋爱中的人哦。”

爱珍说完居然又俏皮一笑,今天她心情很好。

小七被老师这么说的有点不好意思,但是她真的很喜欢这样的上课。

不用特意的为了干啥,就是涨知识就觉得很美。

没读书没出远门的她,怎么会知道西班牙,怎么会认识到西班牙的一个叫做格拉纳达的城市,又怎么会知道这个城市是市徽上有石榴,而西班牙语的石榴读音就是格拉纳达,这样说起来,都觉得浪漫美好,又学会了新词,西班牙语石榴的读法。

书中自有黄金屋,让人的思想不会贫瘠的限制在眼前。

以前小七的世界是一个村子,一眼看到头,现在她的世界广袤无边。

虽然李魏晋坐在她身边,让她一开始有点走神,有点心猿意马,这会子却已经认真的沉浸到课堂,认真听课了,跟随着爱珍老师的话,走进了这个城市。

仿若听到了河水涓涓流淌声,穿过了叫做伊莎贝拉女王的广场,又走过了小半个古老的城区,然后站在了这座小桥上,看着那历史刻画下来的诗句。

“三水谣badide os tres r i os

瓜达基维河

在橙子和橄榄林里流。